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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教育559名超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学籍清退的公示
作者:学历继续教育中心师继学[2026]46号
各学习中心、相关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学籍处理办法》,学院经研究拟对网络教育559名超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7日。如有异议,须由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联系电话:010-58800243。逾期未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学院将在学历继续教育平台和教育部学信网对公示名单中的学生作“退学”标注,标注“退学”后将无法恢复。
学院每学期进行一次超最长学习期限学籍清退,各学习中心须做好学业和学籍预警工作,临近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须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学业(网络教育本科学生须通过“统考”)。
附件: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2026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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