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学籍核对和修正工作的通知
作者:网络教育部师继网数[2018] 31号
各学习中心:
近期,学院屡屡接到学生反馈,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冲突,不能报读其他类型的高等教育。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对学籍注册的规定和要求,也为解决学生学籍冲突的问题,学院将对以下情况的网络教育学生学籍进行核对和修正,请各学习中心联系学生本人做好确认和解释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参加网络教育招生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学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自开学之日(春季批次开学日期为3月1日,秋季批次开学日期为9月1日)起保留入学资格两个月,逾期末缴费开课的学生,将注销学信网学籍。注销学籍后,如学生仍有学习需求,可重新参加招生报名,申请免试入学,重新注册学籍。
2、在学院平台已经办理完退学手续的学生,于2018年8月30日注销学信网学籍,学籍注销后将无法恢复。
3、本通知之日起,所有退学申请,将同时办理学院平台的退学和教育部学信网的退学手续。请各中心老师在办理退学手续时,向学生重申与强调学籍注销不可恢复。(附件:退学申请表)
如有问题请与刘艳辉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10-58802255转8520,邮箱liuyanhui@sne.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部
2018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