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0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支持服务中心师继网支[2017]46号
各校外学习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学榜样、争先进的良好学习氛围,我院网络教育继续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比例
1、评选范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的2017年7月应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学习中心2017年7月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评选名额由网络教育部依据各学习中心实际毕业人数核定优秀毕业生数指标。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在读期间未受过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热爱所学专业,加权平均成绩75分(含)以上,毕业论文一次性通过;
3.思想进步,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我院和学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先考虑;
5.在其它方面表现突出,为学院带来较大荣誉者,可破格评选优秀毕业生。
备注:各学习中心在以上评选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习中心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学习中心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细则,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人数内确定初选人员并填写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请各学习中心于2017年9月15日17:00前完成优秀毕业生推荐和公示(不少于7天)工作,并将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须加盖公章)邮寄至陈杰老师处,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2号京师科技大厦A座1302室,联系电话:010-58802255转8530。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稿及学习中心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发送至信箱:chenjie@sne.bnu.edu.cn 。
四、评选结果公布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结果于9月底在我院网络教育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sne.bnu.edu.cn或http://www.bnude.cn。
五、奖励方式
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附件1:201707届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附件2:201707届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统计表.xls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部
2017年6月21日